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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规范艺考培训:含肢体接触项目不得在密闭环境中一对一培训
2023-07-29 13:35:11 新京报

7月28日,教育部、国家发改委、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在深化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治理中加强艺考培训规范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艺考培训规范管理作出部署,提出目标为,到2024年艺考培训管理长效机制基本健全。

艺考培训机构要“证照齐全”,统一纳入全国平台管理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由于现阶段高中学校美育工作发展不均衡,一些地方还不能完全满足学生对艺术教育的需求,一批专门针对高校艺术类招生考试的校外培训机构应运而生。”中国民办教育协会会长刘林指出,随着机构数量迅猛增加和市场竞争加剧,一些机构动起了“歪心思”,打起了“馊主意”,违背教育规律、违反诚信规则的不良现象屡禁不止,冲破法律、人伦底线的恶性事件时有发生。

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负责人指出,根据中央有关要求,教育部会同相关部门将艺考培训纳入校外培训监管范畴。调研发现,仍有部分无证机构违规办学、培训收费居高不下、培训质量良莠不齐、校内艺术资源不足等突出问题,迫切需要聚焦痛点、难点,有针对性地完善政策举措,维护学生及家长权益。

如何把握艺考培训的范围?上述负责人表示,艺考培训是艺术类培训的一种形式,主要针对艺术类高考科目进行专业能力培训,面向特定学段学生,主要是高中阶段学生,尤其是高三准备艺考的学生,针对特定艺考科目,主要是针对音乐类、表(导)演类、舞蹈类、美术与设计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书法类、戏曲类等高校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高校校考考试科目。《通知》对此类培训进行重点规范。

《通知》提出,要严格规范艺考培训主体,对于从事艺考培训的艺术类培训机构提出了要求。要坚持“证照齐全”原则,机构取得行政许可后,依法进行法人登记。艺术类培训主管部门要畅通审批渠道,从严审核把关,督促培训机构规范使用名称,其中不得含有艺术院校、专业院团、行业组织等可能引发歧义或误导公众的其他法人名称;要对机构的艺考培训项目进行标识,并于2023年9月底前完成已有培训机构的项目标识工作;要将机构统一纳入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管理,及时向社会公布合规机构名单。

从业人员管理方面,《通知》明确,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或相应类别的职业(专业)能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在职教职工、参与相关专业省级统考和高校校考命题、评分专家不得参与机构的培训活动。机构不得聘用有性侵、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记录人员从事培训。

不得在密闭环境中开展“一对一”培训

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负责人表示,艺考升学牵动百万考生和家长心弦,有些机构利用家长的迫切心理,以“保过班”“高校协议班”“招考内部辅导”等名义进行虚假宣传招生,这种制造焦虑、扰乱招考秩序、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必须予以遏制。

《通知》要求,规范培训宣传招生秩序,严禁机构虚假营销宣传、炒作考试录取结果,严禁机构到学校开展招生,不得通过中小学校在职教职员工宣传推荐等方式获取培训生源,不得以相关艺术院校及其教职工名义招揽生源。严禁机构与教师、评委等人员内外勾连、组织考试作弊、干扰考试秩序。

刘林指出,《通知》从维护学生和家长合法权益出发,从规范宣传招生秩序入手,对校外培训机构的招生宣传行为作出明确的规定,同时对中学教师、高校参与艺考的命题、评委等人员重申了禁止性要求,为净化艺考培训市场环境提供了保障。

首都师范大学中小学生校外教育研究院院长薛海平建议,应加强培训机构招生行为的监管,建立完备的培训机构人员信息公示制度,加大社会监督力度,落实黑名单制度,将涉案培训机构与人员一并纳入黑名单,铲除艺考的“考、招、培”利益链。

《通知》还在培训收费管理方面作出规定,要求坚持公益属性,合理定价、明码标价,防范以“顾问”“领考”“游学”等名义变相收取高额培训费;实施培训预收费全额监管,确保资金安全。对于集中住宿培训,应确保一次性预先收取培训费不超过3个月并全额纳入预收费监管。鼓励机构采取先培训后收费方式运营。

《通知》强调,要守住培训安全管理底线,机构建立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人防、物防、技防。对涉及未成年人的影视表演、舞蹈等含有肢体接触的培训项目,机构应确保培训场所透明公开,安装视频监控,不得在密闭环境中开展“一对一”培训。严厉打击培训机构及从业人员侵犯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等违法犯罪行为,对发生性侵、恶意伤害、虐待未成年等恶性案件的机构一查到底,依法予以处理。

此外《通知》指出,要规范集中住宿培训,机构提供食宿等超出许可范围的服务须取得相应经营资质,并向培训主管部门报备,落实人员、场地和条件配备等要求。要加强学生校内外衔接管理,在学校无法提供艺考教学辅导的前提下,高三学生确需离校进行短期艺术专业学习,应做好家校衔接,由学生及家长先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并约定各方责任。

《通知》要求,各地要盯住秋季学期特别是艺考前后等重要时段,组织开展艺考培训专项治理,重点围绕培训资质、培训收费、培训安全、招考秩序等方面进行全面排查。对培训机构违法违规行为严惩重罚。

学校可适当引入校外培训机构艺考培训资源

“目前艺考准备还偏于依靠培训机构,学校提供的条件和保障尚不充分,在艺术类专业师资配置与建设上,在学校艺考教学供给上还存在短板,人民群众对此有许多期待。”中国美术家协会主席范迪安表示。

《通知》在着力规范艺考培训的同时,还就加强学生校内外衔接管理、推动校内艺术教育提质增效、合理引入校外艺术教育资源作了部署。刘林指出,这为满足广大学生艺术教育需求、成长成才需要开辟了新的空间,提供了更多的发展路径和现实保障。

《通知》明确,要推动校内艺术教育提质增效,支持艺术类特色高中发展,加强高中学校艺术专业教师配备,统筹辖区内艺术教育资源进行统一布点,为学生提供教学辅导。对于校内资源无法满足学生需求的,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实际需求适当引入校外培训机构艺考培训资源,为艺考学生提供集中辅导。要建立规范标准和程序,引进培训项目费用标准要明显低于在校外提供同质培训服务的收费水平,向学生收费要坚持公益性原则。

范迪安称,《通知》强调各地可“统筹”行政区域内艺术教育资源,为在校学生提供集中辅导;对于县域内资源有限的,可探索在市域乃至省域范围内“统筹”资源,统一规划布点。这些措施都为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内配置艺术资源、提升艺术教学质量创造了条件,提供了可能。

薛海平建议,盘活校内校外艺术教育资源,整合区域内艺术教育资源,积极与高等院校合作,主动与社会艺术团体、公益艺术教育机构合作等,缓解校内艺术教育资源压力。

新京报记者 冯琪

编辑 缪晨霞 校对 赵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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